openPR標誌
AGB

一般條款和條件(GTC)
openPR.com的


Einbock GmbH是一家
Prinzenstraße 1
30159年漢諾威
首席執行官:塞巴斯蒂安Einbock
Amtsgericht漢諾威,HRB 209511

電話:+ 49 - (0)511 - 47397780
傳真:+ 49 - (0)511 - 47397781

電子郵件:service@openpr.de

增值稅ID: DE338255838

1.一般

使用國際新聞門戶網站“openPR.com”(以下簡稱“openPR.com”)的條件如下openPR)(以下簡稱“提供者”)。

除非服務提供方明確書麵同意其有效性,否則不承認用戶的偏離條件。

openPR專門針對§14 BGB(德國民法典)所指的公司。用戶的注冊確認了他/她簽訂了執行其商業或獨立專業活動的合同。

2.履行範圍/合同標的

2.1.提供方向用戶提供以下用法變體:

  • 根據2.2的規定免費發布新聞稿。(以下簡稱“免費的新聞稿”)。
  • 根據2.3的規定,按信用分付費發布新聞稿。(以下簡稱“學分”)

2.2.免費新聞稿的履行範圍

合同主題是免費出版max。openPR每月發布1份新聞稿。禁止通過第三方新聞發布商發布新聞稿,除非是connektar.de的新聞發布商。

2.3.學分

如果超出免費限額,就按信用積分發放新聞稿。按價目表計分。每一個信用點可以設置一個新聞稿。未使用的信用積分最遲在訂購後三年後失效。不可能支付積分。

2.4.可用性

服務提供方將努力提供盡可能不受幹擾的服務。然而,盡管非常小心,但不能排除由於技術或其他問題(第三方故障、不可抗力、黑客對基礎設施的攻擊等)而導致web服務器無法訪問的停機時間。用戶認識到,在技術上,100%的網站可用性是不可行的。

2.5.利率

關於付費使用的各種費率的詳細說明載於openPR.com在“服務”。以下所列的費率具有法律約束力,並適用於適用的法律增值稅。在收到整個期限的發票時,應提前支付費率。用戶可以通過提供商指定的支付方式之一支付金額。如果無法收取利率,則用戶將承擔由此產生的成本,特別是直接借方的歸還銀行費用和類似費用,隻要用戶對發生的成本負責。如果付款違約,服務提供方可主張對第二次和第三次提醒收取5.00歐元的統一費率的催收金額。這同樣適用於因客戶違約而必須發出的書麵終止通知。用戶明確有責任證明損害根本沒有發生,或者損害明顯低於固定費率。

2.6.新聞門戶的改變

供方保留更改或擴展平台的內容和結構以及相關用戶界麵的權利,但前提是與用戶訂立的合同的合同目的的實現完全不受影響或不受顯著影響。服務提供方將將相應的更改通知用戶。

3.無撤銷權

企業家之間不存在本合同的撤銷權或退貨權。

4.合作夥伴

本合同簽訂方為:

Einbock GmbH是一家
Prinzenstr。1
30159年漢諾威

首席執行官:塞巴斯蒂安Einbock

電話:+ 49 (0)511-47397780
傳真:+ 49 (0)511-47397781

電子郵件:service@openpr.de

增值稅ID: DE338255838

5.合同生效(合同簽訂)

5.1.一般

基本上,每個用戶都可以使用該服務。對openPR的準入是由用戶的一個應用程序進行的。但是,服務提供方保留完全或部分排除個別用戶應用程序或新聞稿使用本服務的權利。

5.2.訂單流程和修訂

順序分為四個步驟:

第一步:用戶在“服務”菜單下選擇所需的付費包。)或在“發布新聞稿”項下免費發布新聞稿(2。2.GTC)。
步驟2:在用戶選擇所需的服務類型後,他/她將看到一張表格,要求輸入他/她的個人合同數據(姓名、地址),如果是付費服務(2.3.),則需要輸入發票地址。在後一種情況下,我們將選擇支付方式。一旦用戶填寫了這些數據,他/她將通過點擊“下一步”進入下一步。
步驟3:在步驟3中,向用戶顯示他/她的訂單概述。在這種情況下,列出所選的包、他/她的合同數據、發票收件人(如果適用)、付款變量和GTC。如果訂單是正確的,那麼用戶可以在頁麵底部點擊“發布新聞稿”或“有付款義務的訂單”來完成他/她的訂單。如果訂單不正確,他/她可以使用“更改”鏈接更改細節。
步驟4:用戶收到訂單的電子確認。

5.3.合同的結論

通過發送該表單,用戶就openPR所選服務的使用達成了協議。服務提供方通過電子郵件確認此報價,接受此報價。經確認後,以所選服務的形式簽訂了一份包含openPR使用服務的付費義務的合同。

6.合同期限及終止合同

6.1.(2.2下午自由。的GTC)

6.1.1.

免費新聞稿的合同無限期地簽訂了。雙方可在3個月的通知期內終止此協議。

6.1.2.

因原因終止的權利不受雙方的影響。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由於這些條款和條件而違反了用戶的義務。

6.2.付款付款服務(2.3)。的GTC)

6.2.1.

付費服務合同依據2.3。這些GTC的終止期限是不確定的。期限自合同訂立之日起計算。

6.2.2.

有正當理由的終止權不受雙方影響。特別是,在a)違反用戶基於這些GTC的義務和/或b)違反支付義務的情況下,提供充分的理由。在這種情況下,沒有權利償還已經支付的金額。到目前為止,在認購率的數額上的合同罰款被認為是商定的。

6.2.3.

終止協議的通知必須以書麵形式發出,或分別以文字形式(信件、傳真、電子郵件)發出,並寄達:

Einbock GmbH是一家
Prinzenstr。1
30159年漢諾威

傳真:+ 49 (0)511-47397781
電子郵件:service@openpr.de

7.保存合同文本/合同語言

提供方隻保存用戶的訂單、提供方對訂單的接受(簽訂合同)以及這些GTC。合同語言為德語。

8.用戶的義務/豁免

8.1.

用戶保證其提供的詳細信息,特別是聯係地址/資料、所在公司、職稱/等級、職稱、資格是正確、完整的,並承諾在這些通信資料發生變化時立即通知提供方。

8.2.

用戶在製作內容和使用新聞門戶時,必須遵守適用於自己的職業規則和道德,遵守適用的法律,以及第三方的所有權利。特別禁止用戶:

  • 使用侮辱性或不真實的內容;
  • 未經授權代表第三方發布新聞稿;
  • 散布色情、賭博/彩票、網上藥店等內容/圖片;
  • 通過係統向其他用戶發送或張貼垃圾郵件;
  • 未經授權使用受著作權法、商標法等法律保護的內容;
  • 執行反競爭行為。

8.3.

用戶不得通過其提供服務提供商鏈接到的互聯網存在而違反法定禁令、冒犯公共禮儀或侵犯第三方的權利。此外,用戶隻有在擁有使用和利用這些的各自專有權利的情況下,才可以在列表中發布標誌和照片(圖形)。可能因侵犯版權和許可證而引起的索賠應由客戶承擔。

8.4.

在違反上述義務的情況下,無論合同是否終止,服務提供方也可以對用戶實施下列製裁:

  • 刪除或修改用戶發布的內容;
  • 發出警告,
  • 封號,或者
  • 阻止訪問網站。

8.5.

如果服務提供方有理由懷疑用戶違反了本GTC,或者如果服務提供方無法接受用戶發布的新聞稿,服務提供方也有權阻止用戶訪問在線平台。

8.6.

如果第三方或其他用戶要求提供方就以下可能的法律違法行為承擔責任:a)由於用戶發布的內容和/或b)由於用戶使用提供方服務而引起的,用戶承諾使提供方免受任何索賠(包括損害索賠)的損害,並賠償提供方因潛在的法律違法行為而產生的費用。特別是,爭議解決機構將免除必要的法律辯護費用。提供方有權為此要求用戶支付適當的預付款。用戶有義務在向第三方進行法律辯護的過程中,真誠地提供信息和文件支持服務提供方。服務提供方的所有進一步權利和損害索賠不受影響。如果用戶沒有對潛在的法律違法行為負責,上述義務不適用。

9.授予用戶新聞稿/活動的使用權

新聞稿(包括任何圖片/圖形)的版權,隻要它們是可被版權保護的,通常屬於用戶。然而,通過發布新聞稿,用戶授予服務提供方將這些新聞稿永久保存在其網站上的權利,並轉讓此權利(包括轉讓權利)。此外,服務提供方有權刪除、處理或阻止它們。提供商還可以將新聞稿提交給搜索引擎和“穀歌新聞”服務,以便在那裏發布新聞稿。

10.發票/客戶服務/客戶投訴

發票以電子方式發送給用戶。請將任何有關訂單的問題或投訴發送至我們的服務郵箱:service@openpr.de

11.訪問/保密

用戶承諾謹慎保存所提交的訪問數據,防止第三方訪問。他/她無權向第三方提供他/她的訪問數據或讓第三方使用這些數據。
提供方保留更改用戶登錄名和密碼的權利;在這種情況下,服務提供方將立即通知用戶。

12.責任限製

12.1.

適用服務合同的法定擔保規定。

12.2.

提供方不對本網站用戶提供的外部內容、數據和/或信息或鏈接的外部網站上的內容承擔任何責任。服務提供方明確不保證這些內容是完整的、正確的和最新的,也不保證這些內容滿足或能夠達到特定目的。如果用戶指出有非法使用本網站的行為,他/她可以使用從本網站的每個頁麵都可訪問的聯絡表格來報告。

12.3.

如果用戶部分數據丟失,提供方對可預見損害的責任是有限的。隻要用戶履行後續義務,可預見的損害是恢複丟失數據所需的典型努力。用戶必須定期以機器可讀的形式保護其數據,以使其能夠在合理的努力下重新構建。

12.4.

除非提供方違反了重大合同義務,否則提供方隻對其自身、其法定代表或其代理之一因重大過失或故意造成的損害或損失負責。上述責任限製既適用於合同索賠,也適用於非合同索賠。產品責任法規定的責任以及輕微過失傷害和對生命、身體和/或健康的損害的責任不受影響。

12.5.

除故意和/或重大過失或違反重大合同義務的情況外,責任限於合同訂立時通常可預見的損害金額。此外,輕微的疏忽傷害和對生命、身體和/或健康的損害不受影響。對於其他輕微過失行為的案件,賠償責任的數額以支付的年費總額為限,但以兩年內各自合同價值的最高限額為限。在任何情況下,每個用戶和損壞事件的總責任限製在5000歐元。

12.6.

所有的損害賠償要求在知道造成損害的事件兩年後失效。但不適用於服務提供方的法定代表人、雇員或代理的故意行為。

13.GTC和/或薪酬的修訂

供方保留修改GTC和價目表的權利。在修訂生效前至少一個月,用戶會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將修訂通知用戶所提供的電子郵件地址。如用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一個月內未以書麵形式反對修改,或盡管修改仍繼續使用服務提供方的服務,則視為接受修改。對於GTC的每一項修訂,服務提供方都應明確向用戶指出異議的權利以及被遺漏異議的後果。如果修改對用戶造成不利的,他/她可以在收到修改通知後不經通知終止合同關係。如果用戶明確反對修改後的條款和條件中對其不利的條款(例如增加報酬),則服務提供方有權在不通知的情況下終止合同關係。

14.將協議轉讓給第三方

在收到通知後,服務提供方有權將其當前合同關係之外的權利和義務——包括這項轉讓權利——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第三方將在采用合同生效前至少一個月通過用戶注冊時提供的電子郵件地址通知用戶采用合同的情況。如用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一個月內未以書麵形式提出異議,或盡管第三方簽訂了合同,用戶仍繼續使用服務提供方的服務,則視為接受修改。在將合同轉讓給第三方的情況下,服務提供方將明確向用戶指出異議的權利以及被遺漏異議的後果。用戶在收到第三方采用合同的通知後,可以不經通知終止合同關係。如果用戶明確反對第三方采用合同,則提供商有權在不通知的情況下終止合同關係。

15.適用法律/最終規定

15.1.

德意誌聯邦共和國的法律排除適用標準的聯合國商法和國際私法。如果本GTC的某一條款無效,其餘條款不受其影響。

15.2.

如果用戶是商人、公法下的法人或公法下的特別基金,則用戶與提供方之間因合同關係而產生的所有爭議的管轄權地為德國漢諾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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